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4]第6号)
发布日期: 2024-01-29 12:52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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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人名称:天津市汉沽福田铸造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103665814Q

    法定代表人:李迎亮

    主要违法事实:未能提供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的自主监测报告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条第

    一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叁万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4]6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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