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3]第107号)
发布日期: 2023-12-08 14:01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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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人名称:宜兴市太湖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1428674277

    法定代表人:陈锡平

    主要违法事实:无夜间施工相关证明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滨环罚字[2023]107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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