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津滨环罚字[2023]第96号)
发布日期: 2023-11-06 10:00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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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人名称:天津巴夫斯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MA05LUAF4G

    法定代表人:赵春风

    主要违法事实: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贰万伍仟圆整的罚款

    文号:津滨环罚字[2023]96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决定作出日期:2023年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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