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21 15:52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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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展现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成效,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良好保障。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区生态环境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有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开展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主动公开规章制度、机关职能、行政处罚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并不断根据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持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的本部门可公开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19年度,区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59条,其中包括概况类信息6条,政务动态类信息103条,各业务室和基层单位共计公开信息65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30条,其中公民申请公开信息数量21条,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信息9条;局长信箱收到留言办理77条,其中公开答复数量7条。为进一步提高公民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区生态环境局还通过“两微”进行政务信息传递, 2019年度,“天津滨海生态环境”微博共发布信息2173条,“天津滨海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422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进一步展现了滨海环保人的风采和坚守,收获了公众的很多关注与支持。

    2019年度,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生态环境局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在每个月区委网信办发布的《各部门网站普查报告》和区生态环境局上报的《网站自查表》中,区生态环境局每月网站运维、信息发布等情况均为100分。在网站运维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有的栏目更新不够及时,我们将举一反三,彻底整改。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7

    7

    规范性文件

    0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7

    增14

    44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1

    0

    2

    0

    6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3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1

    0

    2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2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1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1

    0

    2

    0

    6

    2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办的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不可否认,由于机构改革等历史客观原因,滨海新区作为新成立的机构,在很多方面或多或少的存在不足,当然也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架构不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实现专人专责,作为机构改革新成立机关,作为环保机构,由于工作量的原因,未能实现专人负责该项具体工作。因此,出现了 “局长信箱”超期未更新的情况。同样,依申请公开信息同样存在问题,由于负责该项工作人员缺少相关工作经验,且由于工作任务较多、工作量大等原因,缺少培训和自我学习机会与时间,导致出现申请人对回复信息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现象,增大了工作量的同时,损害了区生态环境局作为政府机关的形象。针对上述情况,已责令区生态环境局具体工作负责人员立行立改,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并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真心、耐心、细心,做好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公开信息未实现标准统一化、流程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公开的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方面不到位。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区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同区委网信办的沟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委网信办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实现区生态环境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标准、规范,提高区生态环境局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六、2020年工作安排及展望

    2020年对于环境保护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要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目标。信息公开做为区生态环境局对外展现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的重要窗口至关重要。2020年,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在区委网信办的带领下,继续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以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保护信息的需求为导向,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化、标准化、规范化上迈出坚实的一步。

    2020年,区生态环境局要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自然生态保护与监管等目标任务,任务重、难度大。但区生态环境局会保持环保人应有的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勇气,争取做好每一项工作,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20,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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