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积极帮助企业申报进境肉类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4-30 10:06      来源: 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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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建设是增强天津口岸冷冻肉类进口市场竞争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进境冷冻肉类流通效率、落实“一站式”通关便利化的核心载体平台。为此,天津港国际物流冷链基地设立海关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必将推进天津口岸冷链物流的聚集,形成储存、加工、交易、配送、分拨等物流体系,有效促进天津口岸冷链产业发展,从而更好的服务京津冀、服务环渤海。


    天津港国际物流冷链基地在向天津海关申请设立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工作过程中,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2号(关于发布《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的公告)中“指定监管场地立项材料应当包括土地、环保、农林等评估意见”的要求,需当地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出具基地厂界外50米范围内没有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说明。在接到企业申请了解企业申报工作时间紧和实际需求后,区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室立即于2020年4月16日组织大气环境室、自然生态保护室和执法支队相关负责同志深入企业现场,对企业周边开展污染源核查工作,通过审阅企业环评及规划等相关材料,结合现场排查情况,及时为天津港国际物流冷链基地出具了相关环保说明,为企业顺利申报进境肉类海关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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