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学讲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20-06-24 11:09      来源: 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根据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区生态环境局组织了开展“学讲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

    生态环境局在局机关、滨海新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滨海新区机动车排污检控站、滨海新区环境监测中心放置了民法典相关宣传品,并通过室内宣传屏、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刊播民法典学习内容。主要对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相关部署进行了传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教育。2020年6月24日在国泰大厦2506会议室,组织“学讲民法典”专题宣讲会议,邀请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邢弢律师为干部职工解读民法典,律师主要对民法典的起源发展等进行了介绍,按照物权编、家事部分、侵权责任编、人格权编对民法典内容进行了讲解,并就现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专业细致的解答,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尊法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性,我局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官方微博等媒体及时推送转发学讲民法典宣传活动信息和解读,充分发挥了新媒体在学讲民法典主题活动中的宣传作用。宣传期间,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天津滨海生态环境”及官方微博号“天津滨海生态环境”共计推送民法典普法宣传信息15余条。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举办的民法典有奖竞答活动,推进民法典宣传活动深入开展。

    通过上述活动,提高了全局干部对民法典的认识和了解,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checktaskdate=&unchecktaskdate=&titleformatstring=False_False_False_&thirdtitle=&Check_IsAdmin=True&Check_UserName=hjjadmin&Check_CheckDate=2020/7/30 11:16:58&Check_Reasons=
    全国各省市政府网站
    天津市各区政府网站
    滨海新区政府系统网站
    重点链接